據報道:對于印度最大的制藥企業太陽藥業有限公司來說,2013年第二季度原本可以交出一份亮眼的財報。該季度其在美國的產品銷量增加28%,營業利潤達到2億美元之多。然而,一場專利侵權糾紛改變了這一切。當季,該公司用于治療胃潰瘍的Protonix仿制藥由于涉嫌專利侵權而被判賠5.5億美元,使得本應非常出色的一個財政季度變得黯淡無光。
另一家折損在該藥物專利上的企業是全球最大的仿制藥企——以色列梯瓦制藥工業有限公司。2013年6月,一筆總額達21.5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金,宣告上述兩家公司與全球最大的原研藥企——美國輝瑞公司等持續了近10年的專利侵權糾紛落下帷幕。這是第一例因在品牌藥品專利有效期內冒險推出仿制藥而由仿制藥企賠付其所有損失的案例。
一場華麗的冒險,終因巨額賠償而終結。
原研巨頭的勝利
專利保護是原研藥企的生命線。一旦專利到期,仿制藥將憑借價廉優勢剝奪專利藥的大部分市場份額。一旦原研藥品的專利到期,其仿制藥幾乎就會在瞬間對市場造成沖擊。然而,即使是在專利保護期內,仿制藥企也沒有放過對專利藥市場份額和高額利潤的覬覦。在專利有效期內冒險推出仿制藥,成為近年來仿制藥企捷足先登的新手段,梯瓦制藥正是此中高手。
由惠氏公司開發的專利藥Protonix,主要成分為泮托拉唑,是一種專門用于治療侵蝕性食道炎的藥物,也是惠氏最暢銷的藥品之一。2007年,該藥品在美年銷售額達到19億美元,占惠氏公司盈利總額的10%~12%。該藥物的專利權隸屬于Nycomed(后被日本武田藥品工業株式會社收購),輝瑞并購惠氏后,成為此藥在美國的獨家經銷商。
按照美國法律,仿制藥企只要提出對于專利藥的無效請求,并通過美國FDA的上市審批,即可銷售其仿制藥。早在2004年,梯瓦制藥就向美國FDA申請上市銷售Protonix的仿制藥版本,然而Protonix的專利權于2011年1月才截止。惠氏和Nycomed立即對其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以封殺該仿制藥。2007年12月24日,梯瓦制藥宣布正式上市銷售Protonix的仿制藥。2008年8月2日,美國FDA預準梯瓦制藥的Protonix仿制藥上市。同年,太陽藥業的Protonix仿制藥也正式上市銷售。惠氏Protonix2008年銷售額驟降80%,并從此一蹶不振。
面對仿制藥企如此囂張的舉動,原研藥企不得不作出強硬回應。惠氏在一份聲明中指出:“相信惠氏的專利是有效的,梯瓦制藥將因為侵犯我們的專利權而付出巨大代價。”2010年,陪審團裁定梯瓦制藥侵權行為成立,位于美國新澤西州的聯邦法院維持了Protonix專利權有效的判決。2013年6月3日,該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啟動了對于兩家公司侵權數額的認定,如果交由法庭裁決,其賠償金將至少達到損失數額的兩倍。此后,該案迅速達成調解,梯瓦制藥和太陽藥業分別支付16億美元及5.5億美元的賠償金,同時兩家公司承認他們推出的Protonix仿制藥侵犯了輝瑞及專利持有者日本武田的合法權益,輝瑞和日本武田分別獲得了64%和36%的賠償金。
輝瑞執行副總裁兼法律顧問艾米·舒爾曼表示:“我們對于此次的判決結果感到很欣慰,它充分肯定了Protonix藥物的創新價值。我們認為,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像開發新藥拯救病人的生命一樣重要。”
市場規則的變遷
為什么梯瓦制藥這樣的仿制藥企敢于向美國的專利制度發起挑戰呢?這要從原研藥企的專利保護策略說起。出于利益保護的需要,原研藥企普遍選擇通過研發新的處方延長產品的專利壽命,或通過一些有償延遲仿制藥上市的手法來抵抗仿制藥的利潤侵占。1984年,美國國會制定了一部新的醫藥法規——《藥品價格競爭與專利期恢復法》。正是這部法案的出臺,刺激了美國仿制藥產業的蓬勃發展。
對仿制藥企來說,該法案極大地簡化了美國FDA的批準程序。它們不再需要對其藥物進行臨床試驗,只需要告訴美國FDA它們的藥物與被其仿制的專利藥的有效成分是相同的。正是由于這一條款,仿制藥由原來在醫院處方中僅占20%上升到現在約占50%。對原研藥企來說,該法案規定,如果原研藥生產廠商控告一個仿制藥企侵犯了其專利權,那么美國FDA對該仿制藥的批準就要自動推遲30個月。自此,暢銷專利藥就不再只是提交一件專利申請,而是提交在該藥生命周期內的一連串專利申請。其結果就是仿制藥企很容易就被控侵犯了這些專利中的某一件,便立即觸發額外30個月的市場壟斷權。事實上,總會有生效的專利作為起訴仿制藥企的借口,并因此獲得30個月的排他性權利。
一些原研藥專利也許很強大,不會輕易受到挑戰,但是,另外一些原研藥專利也許就比較脆弱,因此,它們對仿制藥生產廠家來說極具有吸引力。法案規定,如果向原研藥專利成功發起挑戰,那么第一個仿制藥可以獲得6個月的獨家銷售權,前提是提交他們的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現有專利的聲明。在此之后,其他仿制藥生產廠家才能進入市場銷售。正是這個條款導致了大量專利侵權糾紛的發生。梯瓦制藥敢于挑戰輝瑞,正是看到了其Protonix專利的漏洞,然而輝瑞的專利訴訟經驗顯然更為豐富,并未讓梯瓦制藥抓住空當乘虛而入。
在專利期內推出仿制藥,可以在其他藥企進入市場并拉低整體價格之前,迅速為仿制藥企帶來豐厚的利潤,但這樣做無疑冒著很大的風險,因為如果品牌藥的專利得以維持,那么仿制藥企將不得不賠償由此產生的巨額損失。如果專利所有者能夠證明仿制藥企故意侵犯其專利權,那么賠償額或將達到其全部損失的3倍之多。
侵權風險的應對
在美國這樣一個藥品專利制度極為完善的國家,制藥企業謀生靠的就是壟斷——美國專利商標局授予的專利和美國FDA授予的市場壟斷權。根據這兩種權利中的任何一種,如果競爭對手在特定時期內賣同樣的藥物,都是違法的。想盡一切辦法延長這兩種特殊權利,成為大型制藥企業在“專利懸崖”面前普遍采用的應對策略。
一旦公司失去了對藥物的市場壟斷權,美國FDA就會批準仿制藥上市。這樣,專利藥的銷量就會一落千丈——它們一般在競爭中都不選擇降低價格。2011年11月,立普妥專利到期,該藥物曾是輝瑞的重磅專利藥,專攻膽固醇過高癥狀,一度為輝瑞年創收逾百億美元,也是全球范圍內屈指可數躋身千億美元俱樂部的藥品。然而該藥品在專利到期后迅速遭遇滑鐵盧,并對輝瑞2012年各季度財報形成沖擊。去年第二季度,立普妥全球銷售額慘遭腰斬,其中在美銷售額驟減8成左右,立普妥神話由此宣告結束。其實,降膽固醇藥物市場容量并未縮減,只不過立普妥在失去專利保護后被大量仿制藥迅速取代。
從2012年開始,全球將有600余種專利藥逐漸到期。2013年,至少有15種藥品專利到期,總價值約為290億美元,包括諾華的唑來膦酸、強生的阿法依泊汀、雅培的煙酸控釋制劑、羅氏的卡培他濱等,所涉企業均是世界級制藥企業。
從現在到2021年,所有即將到期的藥品被完整地公布在互聯網上,這背后的意味不言自明:仿制藥的競爭時代已經到來。而對于包括輝瑞在內的公司來說,跨越這道“懸崖”時,還要小心仿制藥企“霸王硬上弓”,即在專利期未結束之前強行上市銷售仿制藥。
提前上市銷售仿制藥的行為雖然可以對專利藥形成重創,但近年來這種案例并非時有發生。這是由于暢銷專利藥的專利缺陷越來越少,類似Protonix仿制藥這樣的糾紛所產生的影響也將使不少仿制藥企望而生畏。但是,只要仿制藥企在法庭判決上有充分的信心,并且認為專利藥的市場機遇值得其為之冒險,那么此類事件還將繼續上演。
對于仿制藥企來說,要么在法庭上擊敗專利藥,要么與其達成協議允許其提早上市,梯瓦制藥和太陽藥業的遭遇,應該是其他仿制藥企所極力避免的結果。業內分析人士認為,輝瑞此次選擇了訴訟而非補償的方式解決仿制藥提前上市帶來的危機,或將被其他以研發為主的制藥企業效仿。輝瑞等原研藥巨頭所展示的強大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能力,未來還會給冒險出擊的仿制藥企帶來更多的挑戰。